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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户籍科没有诚信?户籍科我跟前夫还是夫妻?没有结婚证?派出所不给我开户籍证明?分手后都是男方给我办的?全程我没事参与?现在户籍科人员说让我村上开证明?民政局盖章??拿到户籍科我的户口本上写的未婚?现在我还需要跟他离婚吗?孩子的户口我不知道在哪?他也不知道?知道他早再婚?户籍科说我没有知道他的户籍信息?他就可以动我的户籍吗?我

离婚 2018-11-22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没有结婚证说明双方并没有符合我国婚姻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不构成夫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双方自行分开即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你们可以要求分割,协商分割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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