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用老婆名字买的车贷款没还完,现在准备离婚 车子归我 车子能过户吗?

离婚 2018-11-22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1.车子到车管所办理过户。 2,离婚判决后房产过户(包括抵押及未抵押) 请准备以下资料到当地房产过户中心办理。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房地产证 (原件)
    4. 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若一方同意协助办理过户,双方共同申请; 若一方不同意协助办理过户,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6. 若房子还还在银行或其他人处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的同意的书面文件。若抵押在银行,应先将房产从银行赎出。 7,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