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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撞伤一个老太太,腰椎一级骨折,经医院治疗一周,有明显好转,应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8-11-23 0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酌情要求赔偿: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 若被造成骨折的话,属于被侵权,可以请求行为人支付侵权损害赔偿:
    而其中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若行为人有投人身意外险的话,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支付费用,也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费用,这个选择权在于骨折受伤者。
  •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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