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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0,1号合同生效日,到今天24号为止,由于么些原因保险合同书在保险业务那里,至今没收到合同书,投保人可以退保么?员

保险纠纷 2018-11-23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可见,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即视为合同成立,而保险单的签发属于合同成立后的履行义务行为,只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非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说,保险单的签发是保险合同的附随义务,对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产生实质影响。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后,合同即成立。至于保险公司内部的签发行为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合同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如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时生效,特殊情况下才以约定的时间生效。

  • 1、《合同法》第54条规定:对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对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这就是说,当投保人、被保险人认为订立保险合同时受到了误导而错误的签字,或认为保险合同的约定明显不公平,或被人利用自己对保险合同和法律的缺乏了解而签订的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直接撤销保险合同。  
    2、在投保、理赔或退保过程中,对有争议的条款内容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利益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也可以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起诉保险公司,捍卫自身的权益。我相信,这对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长远、共同利益,保证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有益的。
  • 保险退保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保险退保规避损失的办法
      要注意的是,长期寿险保单,不要轻易退保,因为会非常不划算,但是如果因为现实情况无力负担等,可以参考以下方法退保规避或减少损失。
      
    1、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
      
    2、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3、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
      
    4、缩短保险期限。
      
    四、保险退保不能办理的情况
      并非任何情况都能申请退保,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1) 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
      
    (2) 已到生存领取其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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