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工人上班途中骑电瓶车摔伤,经社保局认定为非工伤,工伤保险有,没有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请问公司需付哪些费用?

保险纠纷 2018-11-23 1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国家强制性给劳动者购买,个人不缴费。而团体意外险也是单位购买,是员工因公发生意外时,根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障情况来确定理赔金额。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
    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其他情况(伤残待遇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级别和赔偿项目的会有所不同。不同地区的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也会所有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作用相似,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它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产品,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的。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之后,一旦投保了商业意外保险,可以在意外险赔付之后,工伤保险也可以再次赔付。
    综上所述,企业给员工投保了工伤意外险,如果员工一旦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其中,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2.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相关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