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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离婚两年了,儿子判给他了,可一直都是我在抚养,今年九月一号我把孩子给他了,可他没有尽到监护的职责,现在我想把孩子暂时抚养,可他不肯给抚养费,我该走哪个程序?

离婚 2018-11-24 1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满2周岁的孩子属于婴儿,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以随哺乳的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你愿意抚养孩子的话,你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若你有下列情形的话,孩子可以由其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你共同生活的;
    2、你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如染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4、你与孩子父亲协商后,你同意孩子由孩子父亲直接抚养的。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男女双方因抚养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后,一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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