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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两个分居半年多了,没在一起生活,他去派出所报了我失踪的,本人回去补办身份证能补办得了么?

离婚 2018-11-25 0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离婚找不到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当事人可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在意外事故中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自行解除。

  • 1.首先,您要拿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身份证管理部门报失身份证。
    2.然后,到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3.补办时,需要您亲自前往,窗口办理时工作人员会查询您的档案,给您一表格,确定本人和照片,要照相。同时会告知您所需费用,交纳后会给您一张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从补办到给领取新的身份证,时间大约一个月左右,有快件,但需要加钱。
    如果您急的话可以补办快的,10天能拿到。
    所需费用:身份证工本费20元(正常情况下)/40元(补办情况),拍照费用10元。加急的加20元。
  • 请问一个人失踪了,个人想离婚。两个办法: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之规定,您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但至于法院是否同意判决你和妻子离婚,则由法院依法根据你们婚姻的实际状况来决定。
    2、也可以在起诉离婚前先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宣告失踪,在依法定程序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再到法院起诉。此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4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之规定,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综上,你可以直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为了更可能达到离婚目的,建议最好先对你的配偶提出宣告失踪申请,待依法定程序他被宣告为失踪人后你再到法院起诉离婚。
    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院到时通知不到男方,会通知你要不要办理公告,你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期60天,答辩期30天,90天以后就可以开庭了,开庭后就按正常程序走了。
    不过判决下来之后,判决也需要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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