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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营电动三轮车应该受到什么处罚。目前车辆已经被扣,想问问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受到处罚对方是不是应该出具相关收据,特别是经济处罚。处罚部门应该是什么部门?

刑事辩护 2018-11-25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警将事故车辆暂扣,按照相关法规,这是为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而不是为了将肇事车辆作为抵押品,才将车辆暂扣。
    这一点,你可以巧妙的告诉主办警官。另外,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对“对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的相应的规定。
  •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
    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非法营运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理解:
      
    一、道路运输经营:
      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
      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
      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二、客运: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货运: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非法营运的法律责任(处罚规定):
      
    一、客运: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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