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缴纳强制交通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先在限额内予以赔偿。赔偿限额不足的,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未缴纳强制运输保险的,直接要求被保险人和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对未依法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当事人要求在强制交通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保险人承担全部责任,保险人应按照交通强制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以下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1)死亡和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赔偿限额不足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损害赔偿 2021-10-15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等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 对于无法达成赔偿和解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赔偿因事故带来的相关损失,诉讼适用于争议较大或是事故损失重大的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