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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9个月大的女儿,她出生后就住在常熟。我丈夫是四川人。我们结婚时,我岳母的家人没有给我礼物或任何东西。现在我们在常熟我母亲的家里生活和吃饭。房子是我父母的,装修和结婚的费用也由我父母支付。然而,我丈夫的家人坚持我女儿的姓氏。现在我女儿的户口属于我在四川的丈夫和他们的姓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离婚,孩子将被判给谁?我改姓合法吗?现在女儿的户口随我老公落在四川也随了他们的姓,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谁,我要把姓改过来又合法吗?

离婚 2023-03-30 0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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