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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把我自己老家的房子出租给我一个特别要好的老乡,我刚刚和他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我们的租赁合同,我们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合同起止时间,那什么时候截止?请问法律有关于租赁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吗?谢谢。您好,律师。我把我自己老家的房子出租给我一个特别要好的老乡,我刚刚和他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我们的租赁合同,我们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合同起止时间,那什么时候截止?请问法律有关于租赁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吗?谢

合同纠纷 2021-10-15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生效起止如下:

    1、合同没有写明何时生效的,则签字完毕即生效。如果也没有写明期限的可视作无期限租凭合同,最长可以为二十年限。

    2、合同注明何时生效的何时结束的,以注明的时间为准。租赁合同的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有以下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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