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女方,上年8月起诉离婚,离婚理由是家暴(没证据),庭上男方不承认家暴,不同意离婚,9月法院判不离,本来今年3月底就到了再次起诉男方的时间,但3月中旬男方去立案庭起诉我。我方找了一个熟人正好在立案庭,说是中间协调协调,省流程等时间,但男方不同意,要8万抚养费。那就只有上庭了,但等不到立案的消息,我想问问是不是男方那边需再去立案,才可以?或是 我方也可以去立案,起诉离婚?

离婚 2018-11-26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 离婚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
    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办理办理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8、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