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老婆半个月前在从家返回昆山是,本应该是8月16日到昆山,在16日中午在QQ上说,连说了几次对不起,她不来昆山了,让我照顾好家人和孩子,她还说不要问她的父母她去哪儿了,她也没告诉她父母她要去哪儿,只给她父母说过她要离开我,我立刻就回电话问她,她说她在湖北黄冈,中途我发短信,空间留言,让她多为孩子的后来想想,她QQ上说,她这段时间会好好考虑的。后来我把七夕准备送她的金项链发到QQ空间,她看了后,说她最近几天回昆山,有过了几天,她有说她这两天就回昆山,由于生气,我没联系过她,有天晚上,她在 QQ上和我聊,我问她这次为什么这么做?她说,想试一下对我的感情有多深,看她能否放下,我问她结果怎样,她说还是放不下。我有问她,现在在那里,她说在厦门,我不相信,就让她分享位置,结果确实在厦门,因为去年就是因为在厦门她经常出去玩,深夜才回家,偶尔还夜不归宿了两晚上,我怀疑她出轨了,所以我提出了离婚(离婚不是我的目的,只是想吓唬一个她)后来回家,在双方父母调解中途,她在没告诉我的情况下,从他父母家独自一人有去厦门,最后,我带她爸和我儿子去厦门,在她几不情愿的情况下回家,有和我到昆山打工,我现在想知道的是,现在她已经离家出走了,为什么不提出离婚?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是不是要分她婚后財产?我马上要回家建房子,如果以后离婚,在她不在时,我建的房子,是不是还要分她?为了孩子,我真的不想离婚,我现在很无助,,希望你指点迷津,谢谢!

离婚 2018-11-26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一方离家出走多年”这种情况,处理时,一是必须先要解除已有的婚姻关系;二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有两种,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又可以以分居满两年为由直接起诉离婚。
  • 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夫妻中有一方离家出走,另方如果想离婚,可以起诉离婚,离家出走满两年,即可以向其所在地法院提出一方失踪的申请,法院在受理后进行公告,在公告期满,被申请人仍无下落的,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认定被申请人属于失踪,凭法院的裁定书可以向法院起诉与对方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冈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