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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前一个月,我一个朋友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她们公司设了一个点在乐购!她们有四个人在上班,一个月工资是1200不包吃住.由于过年生意比较忙.老板就要他们加班.每来她们是上一天休息一天的.而那段时间,他们每天上十四个小时.到月底老板只是每人给了她们七百块,她们跟老板讲,老板拖了又拖.还是没给她们一个合法的解释.刚好她们一起上班有个年纪比较大的,胆子也比较大,就出了个主意说大家拿上自己应得的工资走人算了.我朋友还跟另外一个就胆小,开始不拿,那大姐把钱塞在了她们二手里.本来那一天收入有二万左右,她们加上公司少给她们的工资四千元,四个人刚好一万六.剩余的几千元还是打到公资卡上了.

现在公司说报案了,还说网上通缉了,具体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我朋友前晚上给我打个电话,说她用身份证被人抓了.我想问一下:这事犯法了吗?真的犯法严重吗?要不要叛行?要不要坐牢?真的犯法了要受怎么样的惩罚才能脱身?

能快点给我答案吗?我好急着知道答案,在这里首先谢谢了!!!

刑事辩护 2018-11-26 14: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
    但用人单位要慎用此项奖惩制度,并且要注意:
    一是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要经职工讨论,要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二是内容应具有合理性,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
    三是不能违背其他法律法规,比如不能违背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不得实施歧视。
    同时,员工在遭到公司的“乐捐”等违法处罚时,应勇敢站出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 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系数应该是
    21.75天/月。
    1、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2、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21.75×8)=月工资收入÷174。
    4、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领取工资手续,妥善保存工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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