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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现在哺乳期劳动法说每天哺乳时间单位是不给了,按正常上班,如果每天休息一小时绩效按80%来算对吗?

劳动纠纷 2018-11-26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要擅自离岗,这样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以构成医院开除的理由,并且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2、现在你在哺乳期,医院应当安排适宜的工作时间,一天12小时的工作制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医院调整,人手不够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3、至于停职留薪,参照用人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
  • 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享受特殊保护。女职工因怀孕或者哺乳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取消或者减少女职工的产假或者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违法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这个我觉得大部分需要你与公司进行相应的商量,还有就是看你的自身情况而定。
  • 单位在员工哺乳期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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