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车祸后,电动车主要责任,车被扣,对方一直不同意我提车,我想得汽车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8-11-26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汽车,电动车,责任此类事故,汽车方不可能没有责任。
    2、《电摩标准》是有,但各地公安机关并没有执行。如果执行,电摩是机动车,那是上要牌照的。不是使用者不去上,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行这项标准。
    3、汽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该减速慢行,这是《道路交通法》中的规定。出了交通事故,汽车方肯定是有责任的。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就算是行人或非机动车的全责,汽车方也要赔偿对方不超过10%的损失。
  • 车辆一般20天,最长不得超过30天(车辆与行驶证是一体的)。驾驶证是1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如果车辆被交警扣押的,可以先行同伤者进行赔偿,赔偿后可以联系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询问提取车辆的时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