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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车祸评残,我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居住两年,能按城市算吗?住院三个月,护理费怎么给,谢谢。

劳动纠纷 2018-11-26 1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标准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即护理人员有工作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护理期限是从开始护理之日起,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具体的期限证明,需要治疗医院或鉴定部门提供护理期限证明。如果构成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到车祸损害的,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受害者亲自带上病历,身份证,片子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权利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以免超过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只有1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话,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话,会丧失胜诉权的。 如果受害方提出赔偿的,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其请求。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相应的事故损害赔偿申请。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但在城镇居住、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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