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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卖给别人了·已转户·但是保险没有转户·发生了车祸·保险公司陪了一笔钱·应该给车主·还是给买了保险的户主·

保险纠纷 2018-11-26 1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出了车祸,需要根据责任大小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具体步骤如下: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
    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商业保险的保险赔偿:
    一、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
    广东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1)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2)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3)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需以交警的调解书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赔偿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条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以当事人的协议为赔偿依据当然也可以,不过使用这种方式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   车险理赔时一般需要车主到场,但不是每次都需要。
      车险理赔流程: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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