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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感情已经破裂,想离婚,但是他不怎么愿意,我应该通过什么程序来离婚

离婚 2018-11-27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时主要解决二个问题,一个是小孩的抚养;一个是财产的分割。
      
    二、现行婚姻法规定,在分割财产时,一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
    三、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父母离婚,小孩是无辜的,如果你抚养,那男方要出抚养费,这方面你也可以多争取一点。如果你知道男方不想抚养,你反而可以将计就计,偏要男方抚养,最后显得很勉强才答应对方由你来抚养,如此一来,在抚养费上,你可以多争取一些。
  •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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