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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我离婚    法官说一两天给我们调解    到现在没信息     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法官还会通知我吗

离婚 2018-11-27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是必须调解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也是可以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
    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
  • 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 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只有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几个法定情形,应当判决离婚。
    1 对方同居,重婚的。
    2 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3 对方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
    4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满两年。
    5 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被宣告失踪的。
    这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少于六个月,如果有一方上诉,费时更多)
    如果没有上述法定情形,那第一次起诉离婚获得法院支持的比例相当低,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后过了六个月,你可以再次起诉离婚,这次的胜率就相当高了。
    综上,起诉离婚,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多,确实很耗时。如果有可能,还是争取协议离婚吧,哪怕在财产方面多让步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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