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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我离婚,父母不同意,离家出走不回家也联系不到她,不管老人和孩子。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如果她不回,可以自行解除婚约吗?多长时间

离婚 2018-11-28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六个月,还可以再延长。通常来说一个简单普通的离婚案件法院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为3个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
  • 《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通常情况下,如果仅仅是婚约的情况下,最多只能够认定为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依法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关系,因此双方是需要自动分开即可。如果在这期间有共同财产或者有彩礼的问题存在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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