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前段时间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了,警察定了同等责任,现在肇事车方保险公司要我方赔一半,我觉得有点冤,请问有什么解决方案?

争议解决 2018-11-28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出现上述情形,只是肇事逃逸,交强险应该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但是商业保险对于肇事逃逸的一般不予赔偿。
  • 同等责任的按照如下赔偿。
    1、伤者的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你的交强险最高赔偿1W元。超过1W的部分,你和对方一人一半。如果你还有商业险,那么需要你承担的那一半。
    由你的商业险赔偿,你不用掏钱,要是没有商业险的,就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对方承担的那一半也是他自己掏钱。
    医药费是8000元,就由保险全部报销了,你们双方都不用自己掏钱。
    但在8000中可能与不是医保药的,不是医保药的不报销,但不报销的这部分,也是你们双方一人一半。因为责任是对等的。
    2、车损的问题,对方的自行车修理费是1000元,由你的保险全部赔偿,最高可以赔偿2000元。
    你的车损是2000元,那么你和对方一人一半。你只要承担1000元。还是如果你有商业险,你承担的1000元有商业险赔偿,没有就是自己掏钱了。
  • 发生电动车撞人的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争议的,应该及时撤离现场,防止影响交通。之后,可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应及时报警,由交警按简易程序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有争议的,则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
    在交警认定责任后,双方可以在交警的组织下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或有一方不愿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