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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开机动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磕撞,对方轻微伤一直在医院治疗,交通责任书认定是同等责任,现在有13天了,我私下问过医生,医失说没事了但人家就不出院,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8-11-28 1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罪中的同等责任:是指事故双方的过错相等。所谓的“同等责任”,没有具体的操作便准,这要根据交通事故当中,事故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客观上造成的后果来判断。
    在多人交通肇事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中的“同等责任”与刑法中交通肇事的“同等责任”并非同一概念。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将被告人的具体责任形态进行重新认定。
  • 有达到伤残标准,就没有伤残赔偿金,也没有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因此可以依照上述赔偿标准申请相应的赔偿。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为了防止纠纷的扩大,最好及时报警处理,公安机关是需要派交警进行现场勘查的,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
    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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