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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由机动车道进入非机动车道,因为车祸左臂骨折,交警也只是经常电话让对方来交警大队处理,对方一直没出面处理,交警没有做出针对对方车辆进行扣押等措施。现在交警让我到法院起诉。请问交警这样做法正确么!

交通事故 2018-11-28 16: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有责任。
      此种情况下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
    1.2万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如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客观情况适当确定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在5%-20%范围内)。 /
    2、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也无责任。
      在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并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有人认为在非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
  • 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后被告不应诉的,法院经过合法送达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由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还可以公告送达。
      经法院送达后,如果当事人不应诉的,则属于放弃答辩权和抗辩权,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车祸事故中,骨折情况非常常见。当事人经常咨询的骨折伤害如胫腓骨骨折、腰骨骨折、膝关节骨折、髌骨骨折、胸椎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颅骨骨折、骨折导致截肢、肋骨骨折等。
    骨折伤害属于人身侵权伤害,故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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