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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先动手打了我妹妹,第二天我妹妹带人去找那人理论,那人又先动手打人,我妹妹这边还手了,几个人把那人打成轻伤,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8-11-28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片面的认为先动手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


    2、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打架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 双方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致对方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双方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达成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协商不成,报警后,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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