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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了失业证之后把以前单位的劳动合同拿来能加进失业登记吗?

合同纠纷 2018-07-05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哪些人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一、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范围是:


    (一)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中且有劳动能力的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地农民;


    (三)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四)本市城镇户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二、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复员退役军人、未安置就业的随军家属,凭安置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的失地农民凭失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办理失业证要到你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社保所办理,你的档案也应当在这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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