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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人开大货的司机,在高速上因为疲劳驾驶追尾一辆途观轿车,货车没有商业险,我的全责,现在车主让我赔偿,我是否应该赔偿

综合法律 2018-11-29 05: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尾情况一:前车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的追尾
    这种情况下,后车驾驶员需要注意,能否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跟车距离,而且行车速度在安全车速内。此时,行车记录仪的录像就很管用。
    追尾情况二:恶意加塞或紧急变线
    这种追尾情况和上面的情况一样,除非对方驾驶员承认,否则后车驾驶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保持了安全距离的,不然还是要承担责任。
    追尾情况三:前车倒车或溜车导致追尾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由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追尾情况四:追尾停在正常行驶道路上的车
    因为故障被迫停在路上的车, 需要在车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如果没有做相关的措施造成的追尾,由前车负全责。
    追尾情况五:开斗气车导致的追尾
    一辆车辆正常行驶,而另一辆在前方开斗气车,经常有紧急刹车,紧急并线等故意挑衅的行为,在这过程中如果追尾了,则后车是没有责任的,事故责任由开斗气车的一方承担。
    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发生追尾事故后,后车需要拿出前车有开斗气车的证据,方便交警认定责任。
  • 责任方负全责的情况下,视你的情况而定,如为财产损失,可要求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或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如为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还可要求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如为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如为人身损害的,可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 司机在非执行职务的情况下,造成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本人暂时无力赔偿时,为了及时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先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者该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然后向司机追偿垫付的全部费用。
    如果司机与其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时,应当由使用机动车的受益单位首先垫付。
      若司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司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是赔偿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样规定,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民法通则》第12l条规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逼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2条中对本条作了进一步解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责任也应由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所谓执行职务中,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工作或者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行为,其行为是受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派或者认可的。
    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机动车行驶证上的单位和个人。
      承担赔偿责任的司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根据驾驶员违章情节的轻重及本单位或者合同的规定,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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