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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0月4号那天,对方骑电动车逆行,与我方相撞,导致我方手粉碎性骨折,住院开刀手术14天,报警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可是对方一直不愿意出面解决,这样我们是不是要起诉索赔呢?

交通事故 2018-11-29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像这种小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由交警定责,出具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书不同意的,可以去上一级机关申诉
    其次、医药费从严格意义上是自己先垫付的、对方可以不用出面和垫付
    最后、等你伤好出院后,可以拿相关医疗费发票,去交警队,让交警通知对方来交警队协商处理事故,一般机动车都是报了保险的,所以还会有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当场确认理赔金额

  •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根据己方损失向对方主张赔偿。
      
    2、首先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4、己方人身受伤害的,根据受伤程度计算赔偿金,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伤情严重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
  • 一般对方对赔偿不满意才会起诉,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给的太少。
    会从两点找起诉理由
    1 对车辆贬值问题进行起诉,法院会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方面没有法律支持,只能调解,没有具体赔偿标准。
    2 对伤者精神损失问题进行起诉,也没有具体标准,但法院比较支持精神损失赔偿,一般数额不会太大
    最大的赔偿就是保险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等。
    在开庭时把保险公司带上,他们会委派律师出庭。
    最后法院会让保险公司赔偿,多出的这两部分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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