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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戚搭载着他老婆和他1岁的孙子驾驶摩托车正常行驶,结果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越线撞上,摩托车上的3人当场死亡!经交警调查认定,大货车司机负全部责任,请问律师,肇事司机除了要赔偿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以外,我方应提出多少精神上的赔偿金?

交通事故 2018-11-29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的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 受害人因交通肇事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 发生交通肇事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责任,并根据责任来进行赔偿追索。具体项目包括:
    一、财产损失
    1、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1)车辆维修费
    (2)车辆施救费用
    (3)车载物品的损失
    (4)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
    (5)车辆贬值损失
    (6)造成道路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树木花卉、房屋等的损失
    (7)其他损失,
    二、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和抢救费用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计算确定,需要康复训练、整容和后续治疗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如果
    四、护理费
    计算标准: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1、计算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六、营养费
    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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