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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已经缴纳了一年我的发现金现在辞工了能不能失业保险金。

保险纠纷 2018-07-05 1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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