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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行使追索权的要件是什么?

综合法律 2021-11-23 0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
    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
    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
    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表现为持票人的提示请求受到拒绝,包括提示承兑受到拒绝和提示付款受到拒绝
  • 您好,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事由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您这种情况不属于票据法规定的可以进行追索的情况。
    另外汇票追索权还会受时间限制,票据法对追索权的行使有时间规定
  • 我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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