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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追索权人能否对后手行使追索权?

交通事故 2021-11-26 1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持票人都可以行使追索权
  •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获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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