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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二十年了,以前的房子是平房是我公公的房子没有房照但有土地使用证,拆迁时拆迁协议上改成了丈夫的名字,楼房回迁后没有房照,回迁房装修时是从我父亲那借的钱可是丈夫不承认,公公现在已经去世了,如果我和丈夫离婚的话我有权分配财产吗?

离婚 2018-12-04 04: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继承法》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u88a
  • 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1、确定他的遗产范围。他的遗产包括:他个人财产及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2、确定他的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孩子包括他与前妻的女儿、与你生的儿子。
    3、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关于继承份额: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许;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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