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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打我,我要离婚,他不离,还说不会放过我,还会继续打我,我的结婚证丢了我该怎么办。他很无赖不讲理。我现在感觉他心里不正常。

离婚 2018-12-04 08: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及时报警(最好是110)求助及要求到医院验伤,并谨记保留报警回执及验伤的病例等医院证明材料。建议您在收集好上述有家庭暴力的证据后,才起诉至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
    这样对争取法院判决离婚,争取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及争取抚养权都非常有好处,对您也是最有利的。
  • 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关于补领结婚证书的程序。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 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关于补领结婚证书的程序。   
    一、办理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内地居民应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所需材料   
    1、当事人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三、窗口办理流程   领表--填表--服务台初审取号--窗口办理--领证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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