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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朋友还欠我105000元钱,有欠条,是2007年的10月1日签的欠款协议,但现在因找不到他的人在哪里,到2009年3月他还过最后一笔款,但扣除后还欠我105000元。我计划起诉。请问他是湖北蕲春县人,我查到了他的家庭地址,我该采取什么样的起诉方式最合适?是到他户籍所在地起诉吗?如果委托律师代理的费用一般是怎样计算的?我听说有种风险代理,可以委托律师全权把欠款追回来,费用是怎样计算的?谢谢?

债权债务 2018-12-04 10: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追回欠款可以先跟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到期后及时返还,未到期可以跟对方商量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担保或者保证。

    到期不还,可以起诉,准备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起诉。

    所准备的证据是为了证明你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收条、还款承诺书、还款计划书等。
    这些凭证上要有债务人的亲笔签名,最好有债务人按的指印。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欠款协议书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乙方欠甲方工程装修款计人民币 万元。现因乙方资金困难,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1、还款方式:
    1.乙方于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2.余款 万元应于??年??月 底前向甲方支付完毕。
    2、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
    2.若乙方对上述款项在约定期限内未支付,双方约定乙方应按20%向甲方支付年息。
    3.本协议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方向法院起诉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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