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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七年后,父亲想重新分房产,县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他又上诉至中院,中院若是做出判决是终审吗?谢谢

离婚 2018-12-04 12: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如果确定要对于离婚判决进行上诉的,一定要通过法律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对离婚财产分割存在异议,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明显不公平的而理由的,上诉会被驳回。
  • 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归所有。夫妻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房屋作为财产的一部分,其归属自然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 由法院的执行法官直接到房产局去查询。房产局会配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与财产信息,掌握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 如果没有关于婚姻财产归属的约定,理论上是夫妻婚后所得财产一人一半。至于你主张对方没有履行抚养小孩的义务,如果有证据,法院会在分财产或是小孩的归属方面有一定的考虑。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一般均分。
    另外,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要采取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认定为共同财产制,因此双方婚后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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