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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他人故意伤成骨折鉴定为轻伤、他人被刑拘10天就取保侯审,至今没付我医疗费一分钱、请问我该怎么办?他人后台很硬

刑事辩护 2018-12-05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轻伤案件,原告具有非常大的选择权,因为,这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性质,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所以,只要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再提出取保候审,公、检、法三机关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除非该嫌疑人有前科,或者经常违法,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便会影响刑事诉讼,或者打击被害人的情况下,是不会取保候审的。
  • 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轻伤不仅是拘留的问题,刑事拘留后还有可能面临逮捕、判刑。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刑事拘留。
    伤情鉴定,不是必要条件,当然,最终结案时,肯定是要有的。刑拘最长37天,然后回被转为逮捕。接下来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审判。具体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刑拘37天,转逮捕,两个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一个半月审查完毕,如公诉,移送法院审判。法院一个半月内作出判决。这是,正常情况,如果出现补充侦查,这个程序则会出现反复。
  • 一般打架致人骨折怎么判
    1、打人致骨折,要看对方的严重程度,一般普通的骨折没有达到最低限度的故意伤害罪的最低起行,最低起刑事可以鉴定伤残。若构成轻伤的话,是可以追加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故意伤害致死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主观上对伤害持故意,对致人死亡有过失。
    4、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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