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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君与B君系合作伙伴关系,C女为A君妻子。A意外身亡,A生前曾从B君处借钱7600元家用,由于A君当时不在本地,所以委托C到B君处取钱,C遂从B君处取钱7600元,并向B君打借条,借条上署名A君和C两个人。后A君去世后,B君未经A君家属同意,擅自将A君在宿舍的抽屉撬开,并取出其中物件(有证据证明其中物件含人民币1万元左右),事后通知C君去取遗物,后又变卦,对C言,C必须先偿还7600元才允许拿走遗物。C认为该借款7600元虽然借条上有署名自己的姓名,但与B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人为A和自己两人,且当前由于A意外去世,身后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尤其是由于A和B的合作伙伴关系,两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C认为在未彻底明确A与B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前,自己无义务偿还B债务,并且A生前曾经对C言:欠B君的该笔债务,自己已经和B君达成一致,从A君的工资中扣除,前已扣除完毕,所以无需C偿还。但欠条是否撤回,C不清楚。后B君对C进行了民事起诉,起诉理由为:多次向C要求偿还债务,C以没钱偿还为由拒不偿还。(实际上,B只曾一次向C主张还钱,C已上述理由要求先明确B和A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再行偿还)针对上述情况,C对于B的告诉应当如何应对,请予解答,谢谢。

债权债务 2018-12-05 1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被起诉后,如果对还款金额没有异议,债务人可以直接把钱还给债权人,并且叫债权人撤诉。钱还清后案子自然就没有了,如果债权人不撤诉,法院开庭时,债务人把已经归还债务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法官会采信的。
  • 我国目前的《婚姻法》除了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之外,还规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以将共有财产约定为分别各自所有,在这样的经济约定之下,夫妻两人各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各自所有的财产都有完全的支配权,如果一方为了个人事务向另一方借款,其本质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无不同,这种借条与普通的借条—样,借多少还多少,并无太大争议。
  • 债务人死亡后,其生前所负债务由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除外。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民间借贷到法院起诉后的后果: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9)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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