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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非法控制的公司执照和公章,谎称是公司的办事人员,非法将公司与**公司合同签约号码8891****、****、****过户到法人另外新开的公司名下,将公司注册商标转让给新的公司名下,我股东该怎么办

2018-12-06 0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标转让协议可按照以下格式撰写: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受让人要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商标转让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  受让人应该在合同签订前仔细确认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和转让人是否一致,因为如果转让人不是商标的所有人,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就无权转让,可能会导致转让无效的后果。受让人还需询问转让人该商标是否有过转让,有无转让证明。为保险起见,受让人最好自己到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以进一步确认无误。  
    二、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  
    三、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根据《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口头转让合同的效力容易被否定。没有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如果转让人另行转让他人并经过商标局核准,那么受让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四、必须向商标局提出转让商标申请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不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转让行为不生效。  
    五、转让人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六、注册商标存在许可使用  如果商标存在许可使用,必然影响到受让人的利益。如果是独占使用许可,受让人使用转让商标更是遭遇到极大限制。因此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之前,商标所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按照商标许可合同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利益。  
    七、注册商标不存在其他的权利限制  如果未经他人许可,将他人的照片、设计等申请注册商标,无疑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如果存在这种情形,转让后的注册商标被撤销,受让人将受到巨大损失。对此,受让人可以要求转让人书面承诺注册商标不存在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的情形,否则,受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 1、新商标对企业业务是否影响属于经营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2、代言人的旧商标合同的条款是否明确约定必须是针对旧商标,旧商标不得有一点改变。如果代言人合同明确规定必须是不得有任何改变的旧商标,新商标就不能使用该代言人,否则,涉嫌违约。
    3、如果代言人合同对于旧商标定义不具体、不清楚,或者是否允许在旧商标的继基础上部分修改为新商标规定不清、或者没有规定的,该代言人合同可以继续使用到新商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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