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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了套房,其父母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男方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里,写明各占50%,现结婚1年两人准备离婚,妻子是否是分到房产的一半,婚前其父母出的首付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已经属于共同财产女方也能享有呢?

离婚 2018-12-06 05: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由父母出具赠与的说明,经公证处公证即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 除非你能证明你父母援助你购房的钱是仅对你个人的赠与,否则,法院会认定为是对你和你妻子的赠与,一般法院会判决各占一半. 另外,如果能证明你的父母是借款(25万)给你们购房而不是赠与的话,则你父母出的25万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共同负担.但这种情况除非证据比较确凿,否则,可能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两岁以下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两岁至十岁之间,看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十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同时看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 房产问题:你虽用个人财产购买,但不知留下证据没有。
    即使证明了,因购房合合是双方签订的,婚后的两套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要尽量找证据证明是你以个人财产出的首付,如能证明,则首付是你个人财产,你可主张这五十万元的债权。
    即在分割时,房屋的价值应当先划出你个人出资的部分,然后再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建议你这次坚决不离,法院一定会判不离的。因为结婚时间这么短,孩子这么小,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法定情形。
    暂时不离,有可能感情和好。如以后实在要离,有利于你进一步或协商或收集分割财产时对你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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