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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火车南站的**村,最近我家这边拆迁,大伯的儿子到我家来所要房子,那老房子原来是快倒塌的木头房,88年我父母用大谷交换来的从新改了砖房,有土地证(是复印件,那时候原件烂了扔掉了)是我爷爷的名字,他已经死了,也没有和我们写协议,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房子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 2018-12-06 1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并且,如果房屋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房主一般也不会出售房屋,所以你提这问题一般都是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遇到拆迁。
    主流的观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系争房屋征收公告发布时间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属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均无法预见的情况,也不属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一方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拆迁协议有很多种,根据自身的性质来决定内容。以拆迁施工安全协议怎么写为例:甲 方: 乙 方:
    为明确拆迁施工全过程中行政手段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制订以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2、作为拆卸单位,对拆卸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应指定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以及施工机具的安全及隐患问题,应及时纠正、整改。
    3、进场施工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对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具体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指派专人现场监控,严格执行。
    5、有缺陷的工具、设备不准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救援设施,各种警示标志应齐全、设置合理,要有严密的防火措施。乙方因损坏厂房,公共设施(包括铁门、自来水管、消防管、水制、消防栓、金属棚、柱、窗门、树木、井盖、水渠、沟板、水泥路面、线路、灯具、警卫栏杆等)要按价全额赔偿或按原质量结构修复。
    6、要强化现场指挥和施工作业监护。高空、多层交叉、地沟、容器内作业和停送电作业必须有施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指令,制定危险点源的应急预案。停送电作业必须要有施工主管负责人签发的停电工作票,并由专人具体负责实施,同时做好原始记录。
    7、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8、要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环境因素风险,镀液处理进行辩识和评估。
    在施工作业场所,要严格按照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
    9、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及调查处理,并应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告知甲方。
    10、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资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则由乙方全额赔偿。
    11、为确保厂道交通的安全,乙方搬迁车辆必须在厂房间横路内进行作业,厂道内严禁超速驾驶,并随时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谁发生事故谁负责。
    搬迁物资车辆离场必须要有甲方主管负责人签发的《搬迁放行条》和盖好有效印章,并由专人具体负责实施。
    二、甲方义务
    1、拆除工程的现场情况要向乙方进行交底,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对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建议。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交江门市电镀厂备案壹份,协议自签字确认之日起至全部物资撤离甲方厂区终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
    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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