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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物业一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我并未动手打人,而她住中医院治疗陈旧型脑梗23天出院,期间未发现骨折现象,期间此人多次离院进行其他活动,随后24天既去县医院 门诊进行CT检查,结果出现3根肋骨骨折,随即司法鉴定为轻伤,要追究我刑事责任,我应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12-07 05: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利害关系人包括:
      
    1.公民的配偶或者其他近亲属;
      
    2.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等。
      申请人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即该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丧失行为能力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原因及其表现,是否经医疗诊断以及医生对该公民病情的诊断情况等,都应当在申请书中具体写明。
  •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轻伤鉴定标准,肋骨骨折(一处单纯性肋骨线形骨折除外)为轻伤,即要有明显移位或者粉碎性骨折,如果不是,可鉴定为轻微伤,所以一般可鉴定为轻伤,但还是要以鉴定结果为准。
  •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一、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在司法鉴定中有关骨折鉴定的规定: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法(司)[1990]6号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鼻粱骨折在做司法鉴定中,可以鉴定为——轻伤。
    受轻伤害的,可以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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