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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婚前买了一套按揭房产,写的一方的名字,现在想赠与另一方,但是,按揭未还完无法过户, 如果 双方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全部份额赠与另一方为个人财产,并进行公证后。如果诉讼离婚时因还未还完贷款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可否要求法院撤销此赠与?法院会怎么判?此房屋属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所有方是谁?如果持公证书,能否在未还完贷款的前提下过户?

离婚 2018-12-06 09: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过,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外,赠与人均可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
  • 一般房产过户有三种方法可以使用,具体如下:
    1、赠与过户:如果这套房产以後不需要再次买卖,那麼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
    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後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交易过户: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麼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
    1.5%、测绘费:
    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
    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3、继承过户:需要所有的直系继承人填写放弃继承权的协定书,然後进行公证,公证过後和赠与过户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时费用也和赠与过户一样,一般使用该方法是在原房主离世後。
    上面三种方式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第
    一、三种:4万多点,第二种:
    3.1万左右。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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