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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有贷过款 去年我去征信部门 发现我有银行贷款没还 回到家到信用社查看欠款底根 说是别人用我身份证贷的款 我没签字 也没经过我的同意 留电话还不是我家的 还是信用社内部的 到现在都过去十来年了 我去年才知道 请问我该怎么办 谢谢

离婚 2018-12-06 0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
    这种信用贷款是我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目前信用贷款业务,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公司、电子金融机构办理。
  • 银行在遇到了拖欠债款不还的客户的时候,会雇佣讨债公司。
    一些财务公司遇到了这方面的问题也会用到讨债公司,在中国近几年发展得非常红火的信用卡公司遇到债务问题,也会雇佣讨债公司。
    另外中国还有一些小规模经营的贷款公司,这些公司在讨债的过程中往往也是借助讨债公司的力量。有些金融机构是和固定的讨债公司合作的,有些金融公司则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来决定到底使用什么样的讨债公司。
  • 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 如果向银行贷款,当事人还不起贷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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