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去年11月20日23时左右,我儿子和5个同学到饭店吃饭喝酒,我儿子当时在输液没喝酒,吃饭后出来有一人喝多了走路不小心碰对方一下,对方不让就发生争吵,对方四个人就先动手打人,当时我们这边就剩二人,其余四人先走了,对方人多我们这边就喊,其余四人就回来了,当时天黑我们这边不知道谁用刀子扎对方,第二天对方报警,因为双方互不认识,无第三方证人,公安立案后,有一人到公安自首,当时拘留证是故意伤害,后又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被告谁也不承认拿刀来,办案民警就在几个家长之间挑起矛盾,说某某人自首时说你家孩子拿刀扎人来,五个孩子在看守所录口供时办案的也是这样对他们说的,并且对其余的孩子说吧责任都推到我儿子身上,因为他在缓刑中怎么也出不去了。检察院证据就是这样来的,其中一个孩子未送检察院批捕,那是办案的收人家钱了,在检察院问材料时,办案民警又去了,告诉其中几个不要说人家,可我儿子对检察院办案的说某某拿刀扎人来你怎么不起诉他,我拉架来怎么光整我,检察院也不回答。在法院开庭时有二人说未起诉的拿刀扎人,说我儿子在拉架拍对方肩膀说怎么了,我儿子说没拍只是拉架来。案子退回检察院,一月后又重新起诉到法院,没有任何新证据,那个人还是未被起诉,就因为拍了一下我儿子就是犯罪,被判刑。整个案件没有第三方证人,也没有物证,就只有几个被告的口供,请问律师法院这样判合法吗?

刑事辩护 2018-12-07 08: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等情况自行安排;
    2、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结案有相关的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 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归纳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的;  
    3、预备犯或中止犯;  
    4、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犯罪的;  
    5、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6、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活动的;  
    7、自首或自首后又有立功表现。实践中,在具备上述情形之一时,只有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才可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又称amp;quot;证据不足的不起诉amp;quot;)刑事诉讼法140条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注意的是: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  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指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且无法查证属实的;  
    2、构成犯罪的事实要件缺乏必要的证据证明;  
    3、证明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且不能合理排除;  
    4、证据证明的事实不具有唯一性。
  • 对于有被害人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给被害人(被害人既包括公民个人,也包括法人或有关单位)。为什么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给被害人呢?  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为了使被害人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及时了解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情况,这也是人民群众监督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是否合法,是否公正的重要措施。
    对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如果认为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从收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天算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案件提起公诉。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接到被害人的申诉请求后,应当对这一案件及时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的情况作出起诉或者维持不起诉的决定,并将这一决定告诉被害人。被害人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过复查后仍然维持原来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还是不服,认为司法机关应当追究被不起诉人的刑事责任的,如果该案件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而且被害人又据有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害人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被害人手中有证据可以证明被不起诉人侵犯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而人民检察院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对这一决定又不服时,被害人可以不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这一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的材料一起及时移送到人民法院,保证法院的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 关于离婚案件的开庭问题,具体如下: 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
    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
    但是一般审理期限是受到3-6个月的法律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