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12年10月刚离婚,他当时很绝情、咄咄逼人,故我一气之下答应了他所有的要求,孩子给了他,其他财产也都没有处理。现在我后悔了,他不适合抚养孩子,我想要回抚养权。理由如下:1.孩子今年6周岁,年龄还小,更适合母亲照顾2.我在外企工作,目前年薪9万左右;虽然毕业至今换了几份工作,但都是职业发展需要,职位和年薪一直是往上走的;经济方面不成问题3.我是常日班,和孩子的作息时间一致,有足够的陪伴孩子;我前夫在国企工作,做二休二,日班早上6点多出门,晚上10点多到家;夜班晚上6点多出门,第二天早上10点多才到家,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4.离婚前,孩子的学习全是我辅导的;离婚后,由于前夫工作时间的特殊性,他上班的时候,孩子的学习仍有我辅导,作业本、试卷、家长练习册等的签字都可以作证。而且我有教育心理学及少儿英语教师的证书,更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5.孩子自出生至2周岁,一直是有我的父母照顾;2周岁至上幼儿园前,由双方父母轮流照顾;幼儿园及小学虽平时由他父母照顾,但是双休日和寒暑假都是由我父母照顾的,故孩子和我父母的感情更深,有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请问我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证据是否充分,还需提供哪些证据?另外,对于之前未处理的财产,现是否可以要求分割?1.婚姻关系存续中,09年购买的汽车一辆2.09年动迁分配的房屋两间,一个户口四个人共同分得;他外婆(户主,已去世),前夫,我和儿子,有动迁协议及户口本作证谢谢回复!
离婚
2018-12-06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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