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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成年怀孕了,五个多月了 本来是要结婚的 可是男方嫌我家要的彩礼高,不肯给办,也不出彩礼,他那边一点也不重视我的家里,如果男方不负责任了 我可以追究男方的法律责任吗?

离婚 2018-12-07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对结婚彩礼钱的多少是没有规定的。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对于未成年人,可以结婚得,但是不能领结婚证,就算成年了也不能领结婚证,因为中国婚姻法规定,男的22岁,女的20岁,才能领结婚证。只是他们结婚没有结婚证而已,法律是不需要负责的。
    以上是关于未成年人结婚的有关回答。
  •   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却生育子女的,就是违法生育行为。
      怀孕并生育子女的,不在于对成年或是未成年的界定,而在于男女双方是否已登记结婚。
      合法的婚姻状态下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才是合法的生育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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