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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过程!当天我们三个人收到一个女孩子的邀请,说邀请我们过去帮她庆祝生日,我们去到包厢时,里面有八个人,五男三女,其中认识一个男的,其他那些都是那个女的,老乡或同学!我们在里面点歌唱的过程中,被那个女那些男老乡切掉我们正在唱一半的歌,(切掉三四次)那是我们在那里说这样跟不开心,说唱完最后一条歌就走人,就在我们打算唱完最后这一首歌的时候,那个女的那些男的打电话又叫来三个人的,当时他们一到包厢,我们在唱最后一首歌的一半,他们又去切掉了,我们正在唱歌的其中一个人,他很生气地,把话筒一甩在桌子上,(说我们走,!这样唱个毛啊《粤语.》走出包厢他使劲把门关上,我们三个走到电梯门口等待电梯的时候,那个女的那些男老乡全部出来了,把我们拦下来,其中两个手里还拿着玻璃酒杯!一下子就把我们围了起来,问我们是不是很牛x这样的话,不停推我们,我们看见他们手里有玻璃酒杯,我们害怕,他们一边推我们一边叫我们去一楼去谈!!!我们就想跑回房间找那女的,出来说一下他们的老乡,我们(两个人)还没走到房门口,就看见他们打我那个老乡,另外一个马上从包厢拿出来一把刀(刀是酒店送蛋糕一起送过来切蛋糕的)当时他们两到三个人打停电梯门口那个我们哪个老乡!拿刀出来哪个看见这样的情况,他跑过去把他们其中两个砍伤!!!我们是不是正当防卫?照这样的情况我们该负什么责任?什么赔偿?

刑事辩护 2018-12-07 1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  非正当防卫,是指不是危害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而采取措施防止侵害的行为。  
    1、防卫过当。它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超过了正当防卫所需要的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行为。  
    2、防卫挑拨。它是指行为人故意挑逗对方,使对方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接着借口加害于对方。  
    3、防卫侵害了第三人,也叫局外防卫。它是指防卫者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以外的人实施的侵害行为。  
    4、假想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根本不存在,由于行为人猜想、估计、推断不法侵害行为存在,而对其实施侵袭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  
    5、事前防卫,也叫提前防卫。它是指行为人在不法侵害尚未发生或者说还未到来的时候,而对准备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  
    6、事后防卫。它是指不法侵害终止后,而对不法侵害者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
  • 如果依法构成正当防卫,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都不应该承担。但是超出必要限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所以如果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的,不必负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谓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   一方面要分析不法侵害行为的危险程度、主观的心理状态、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等;另一方面应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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