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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在通过十字路口时,我是直行,对方车辆右转,对方车辆有刮蹭到我方车辆的右前门,车门有轻微变形,车漆被刮掉一部分,当我下车拍照时,对方直接开车走人了,没有给我留下联系方式,请问这算是肇事逃逸么?我只有对方的车牌号、车辆型号,对了,有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对方的车牌、型号,还有驾驶人

交通事故 2018-12-07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会被视为交通事故逃逸
  •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肇事车辆逃逸后,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为前提条件。
    因此,交通肇事责任人逃逸后,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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