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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冲突导致对方受伤,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同意赔偿工作延误和营养费用,共计1.3万元。协议还规定,如果对协议有任何争议,原告应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在广东,我家在海口)本协议有效吗?现在,如果另一方未能履行协议,我是否可以根据法院的户籍作出指示?谢谢你的建议!这是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就甲方对乙方的伤害达成如下民事赔偿协议:一、甲方赔偿乙方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的食品补贴、交通费和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13000元。2、 上述赔偿金由甲方于2009年7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 甲方支付上述赔偿金后,乙方不会就此问题提出其他民事赔偿要求。4、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由原告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诉讼 2023-02-03 1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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